編制項目申請報告
INTRODUCTION
根據政府公共管理的要求,對擬建項目從規劃布局、資源利用、征地移民、生態環境、經濟和社會影響等方面進行綜合論證,通過客觀公正地闡述項目的外部性、公共性等事項,包括維護經濟安全、合理開發利用資源、保護生態環境、優化重大布局、保障公眾利益、防止出現壟斷等內容,為有關部門對項目單位申報的投資項目進行核準提供決策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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