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1-01-21 12:00:00
京建發〔2021〕27號
各區住房城鄉建設委,東城、西城、石景山區住房城市建設委,經濟技術開發區開發建設局,各集團(總公司),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2016-2020年建筑業信息化發展綱要的通知》(建質函〔2016〕183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于推動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的指導意見》(建市〔2020〕60號)等文件要求,促進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以下簡稱“建設工程”)參建單位加大科技創新投入,推進建筑工業化、數字化、智能化升級,加快建造方式轉變,提高本市施工現場管理科技化、信息化、智能化、精細化管理水平,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將鼓勵本市建設工程積極開展科技創新和智慧工地創建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思路
按照“經濟、安全、適用、綠色、美觀”的要求,加快科技創新和智慧工地創建工作,在本市在建項目施工現場推廣應用信息化管理方式,推薦采用物聯網智能技術及相應設備,推動構建覆蓋全市在建工程的“政府主推、企業主導、項目主建”三級智慧監管服務體系,推行智慧工地量化評價制度,激勵具有創新、創造能力的企業實施智慧管理,推進施工現場與建筑市場信息互通,提高企業與從業人員履職盡責積極性,提升我市建筑企業競爭力與項目精細化管理水平,促進首都建筑業持續高質量健康發展。
二、實施范圍
本市行政區域內所有新建、改建、擴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含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均納入智慧工地創建范圍。
三、實現路徑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將以在施工程為統計單元,以信息化手段為依托,在已上線運行的“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風險分級管控平臺”(以下簡稱“質量風險分級管控平臺”)增加項目智慧工地做法填報功能,采集各項目智慧工地做法信息。
(一)填報范圍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制定了智慧管理、智慧創安、智慧提質、智慧增綠、智慧創衛、智能建造等6個方面項目智慧工地做法示范表(附件1)。項目施工總承包單位可結合本項目實際管理狀況,在示范表基礎上增加項目實施的智慧工地其他做法。
施工總承包單位項目部負責在質量風險分級管控平臺填報本項目智慧工地做法信息。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專業承(分)包單位、勞務分包等單位實施的智慧工地情況均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統一填報,并納入本項目智慧工地做法統計范圍。
(二)填報要求
工程正式開工前,建設單位組織監理單位、施工總承包單位等單位制定本項目智慧工地做法表(附件2)。工程開工建設后,工程各參建單位應按計劃逐項實施各項智慧工地做法,并留存相關資料備查。
項目施工期間內,施工總承包單位項目部均可隨時填報已實施的項目智慧工地做法,并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工程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應審核確認施工總承包單位填報的項目智慧工地做法信息。
施工總承包單位不得提前填報各參建單位尚未實施的智慧工地做法。
(三)抽查核實
市、區住房城鄉建設委開展安全質量監督執法檢查時,應抽查工程已實施的智慧工地做法的相關資料。市、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對抽查發現或經舉報核實的填報智慧工地做法虛假信息的項目實行一票否決制,將項目智慧工地得分記為0分,并納入不良信用信息。
(四)信息應用
項目各參建單位應依托質量風險分級管控平臺持續做好各項目安全質量管理狀況測評工作。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將以季度為周期,考核各項目安全質量管理狀況,并形成項目安全質量管理狀況得分。
經審核確認的項目智慧工地做法信息按照項目智慧工地做法示范表(附件1)的加分規則獲得鼓勵加分。以季度為周期,按照項目智慧工地得分換算規則(附件3)獲得本項目智慧工地得分。
項目智慧工地得分與安全質量管理狀況得分一并計入各項目安全質量管理狀況總分。
四、建立激勵機制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堅持以推進高效監管、提供高質量服務為工作目標,以鼓勵先進、鞭策后進為監管服務手段,建立激勵創建智慧工地工作機制,鼓勵工程各參建單位加大科技創新技術與產品投入與應用,采取以下措施:
(一)開展智慧工地創建評優
結合本市工程質量風險分級管控(即原安全質量狀況評估)工作情況,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定期通報本市項目及企業智慧工地創建情況,評選創建智慧工地做的較好的企業、項目及主要管理人員。
(二)參與質量安全及綠色施工創優
優先推薦智慧工地創建較好的項目參與爭創結構長城杯、建筑長城杯、安全標準化、綠色樣板等質量安全及綠色施工創優。對市、區住房城鄉建設委抽查發現使用落后技術、淘汰產品等的項目,不得推薦參與質量安全、綠色施工創優。
(三)實施差別化監管與重點督導
市、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將抽查項目智慧工地創建情況,對未如實填報的項目,扣除智慧工地加分并對涉及的項目與施工企業實施差別化監管,情節嚴重者將約談相關負責人并予以全市通報。對創建智慧工地做的較差的企業、項目將納入市、區住房城鄉建設委重點督查范圍。
(四)納入企業信用評價參考依據
項目安全質量管理狀況總分(含智慧工地得分)納入企業信用評價指標體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智慧工地創建工作
各區住房城鄉建設委應提高政治站位,創造良好環境,優化監管服務,積極引導與指導轄區在建工程開展智慧工地創建工作。各參建單位應積極踐行新發展理念,加大智慧工地資金與人才投入,以高度的使命感與緊迫感推進智慧工地創建工作,梳理本單位創建智慧工地科技創新做法,明確相關部門職責與負責人,確保智慧工地創建工作有序推進。
(二)壓實智慧工地創建主體責任
建設單位應履行施工現場安全質量管理首要責任,保障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費用及工程進度款按時足額撥付,平穩推動智慧工地創建工作。對本市重點工程,建設單位宜設立智慧工地創建專項資金,激勵并督促施工單位落實智慧工地科技創新。施工總承包單位應按照工程建設要求,采用滿足智慧工地應用的材料、設備,加強施工現場檢查與管理,保障各類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安全有效運行。監理單位應積極發揮三控兩管一協調的現場監理監督作用,加強施工現場安全質量及文明施工管理,配合建設單位督促施工單位落實智慧工地各項工作。各專業承(分)包單位及技術服務提供單位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內容,落實好本項目智慧工地創建相關配合工作。
(三)嚴格落實本市優化營商環境相關政策
本市創建智慧工地加強智慧管理工作中,各單位應秉持公開、公正、透明工作原則,不得采取強制性、排他性等不公平市場競爭手段,不得指定相關技術、產品、供應商,不得以創建智慧工地為理由在招投標環節設定不合理條件。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21年1月21日